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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2007)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郑政文〔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现郑州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以强力推进税源经济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同时深化各项财税改革,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财税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2.39亿元,为预算的122.07%,比上年增长34.0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75.52亿元,为预算的117.35%,增长28.94%。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15.89亿元,比上年增长40.17%。收支规模呈现同步快速增长态势。
  2006年,财政系统共组织收入79.06亿元,比上年增长42.97%;国税系统共组织收入172.04亿元,比上年增长29.22%,其中完成市地级收入36.28亿元,比上年增长32.37%;地税系统共组织收入86.74亿元,比上年增长26.95%,其中市地级收入完成68.25亿元,比上年增长28.99%。
  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继2004年、2005年分别突破100亿元和150亿元后,今年又突破200亿元,三年跨上三个新台阶。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收入组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各级人民政府重视支持财税工作的结果,是我市经济持全面续快速发展的结果,也是全市财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拼搏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财政实力的显著增强,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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