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重点发展粮食及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资料和工业品交易市场,加大传统零售业态改造力度,推动农村商业网点建设。鼓励发展所有制形式和经营业态多样化、有利于吸纳就业、诚信便民的零售、餐饮、修理等商贸服务。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局、粮食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九)加强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地挖掘、整合各类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建设一批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名镇。广泛吸纳社会投资,高水平开发一批有国际影响、带动性强、效益好的旅游项目,发展红色旅游,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及线路。加强黄河中游等集中连片旅游区的规划,推进跨市的旅游合作。(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建委、文化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
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促进中原城市群和县域经济发展
(三十)构建布局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加快郑东新区、郑汴产业带、郑洛城市工业走廊建设,形成支撑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城市带,促进中原城市群发展。支持城市间及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形成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三十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培育和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加大对县城、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其集聚和辐射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建委、农业局负责)
(三十二)科学合理地调整乡镇设置,优化布局,促进人口和产业的适度集聚,开展村庄整治试点,逐步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民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负责)
(三十三)争取把巩义、新郑、新密、荥阳、登封、中牟、上街列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范围,力争更多特色产业项目得到专项支持。(市科技局牵头)
(三十四)积极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试点,加大对财政困难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县级政府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市财政局牵头)
五、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