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之中,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新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加大对超声诊断仪器及染色体技术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超声诊断仪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加强对生育二胎妇女的服务与管理。
(四)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把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制定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按照“人员少、设备新、技术精、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建站原则,切实加强县、乡两级服务站建设,使县乡服务站建设标准化、职业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人员专业化,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中心乡镇站为骨干,一般乡镇站和村服务室为依托,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其中,县级服务站要达到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标准。
(五)深化生殖健康服务。继续推进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实施“关注妇女、抗击艾滋”行动,确保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妇女常见病发生率逐步降低。逐步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免费为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县级政府要依照有关规定,协调卫生行政部门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人员办理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资格证书,并予以注册。
(六)健全农村计划生育行政网络和群众组织。健全乡镇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具备执法资格的公务员。村组专干和中心户长推行“县聘乡管村用”,落实人员、职责、报酬。要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指导计生协会按照自身特点开展活动。建立规范基层计生干部培训、考核机制,加强计划生育系统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增强计生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七)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措施,在集体经济收入分配、集体福利、扶贫、培训、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奖励和优惠的力度,制订农村0-5岁女孩医疗费减免的具体办法,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