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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10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的意见
  (省人口计生委)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建活动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是在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县基础上的深化、提高和发展。创建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全省7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在“达标”的县(市、区)中,推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力争30%的县(市、区)成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使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创建活动要求

  (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完成年度人口计划,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当年生育的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多胎生育,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下。

  (二)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严肃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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