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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及保护方案的通知


  在调查沿渭(河)主要城市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等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技术规范,沿渭(河)主要城市共划定地下水超采区12处,总面积594.54平方公里。其中,一般超采区5处,面积285.67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7处,面积308.87平方公里。经对超采区地下水可开采量复核,12处超采区地下水年可开采量为40629.95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为52291.60万立方米,年均超采量11661.65万立方米。

  根据严重超采区的超采程度等指标,本次划定的严重超采区308.87平方公里,进一步划定为禁采区和限采区共8处。其中禁采区2处,面积241.00平方公里;限采区6处,面积67.87平方公里。

  (一)西安市地下水超采区。

  共划定地下水超采区5处,总面积510.25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9608.79万立方米。其中:

  1. 西安市城区严重超采区(禁采区):面积224.50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3639.80万立方米。范围:东边界:沿灞河西岸,北起广大门,南至田家湾;南边界:田家湾-延兴门北村-北池头村-庙坡头-新小寨村-东姜村-闸口村;西边界:闸口村-双水磨-鱼化寨-北石桥-南何村;北边界:车刘村-东马寨-张家巷-南玉丰-三九村-薛家寨-赵村-广大门。

  2. 浐灞河间严重超采区:面积23.25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955.74万立方米。范围:东起灞河西岸,南至安家村-穆蒋王村,西到浐河东岸,北抵北牛寺。

  (1)浐、灞河间纺织城禁采区:面积16.50平方公里,范围:东起新寺村-枣园苏,南到穆蒋王村,西到浐河东岸,北至南牛寺。

  (2)浐、灞河间限采区:面积6.75平方公里,范围:

  外边界:同浐、灞河间严重超采区边界。

  内边界:为浐、灞河间纺织城禁采区边界。

  3. 灞东水源地严重超采区(限采区):面积9.00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582.35万立方米。范围:东边界:豁口村-赵东;南起路家湾,西到灞河东岸,北至省建材机械厂。

  4. 沣河水源地严重超采区(限采区):面积27.00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874.40万立方米。范围:东边界:孟家村-阿房宫;南边界:闵旗寨;西边界:纪阳寨-西杨旗寨-东贺村;北边界:东贺村-孟家村。

  5. 西安市郊区超采区:面积226.50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3556.50万立方米。范围:

  外边界:东起灞河-浐河西岸;南到马腾空村-黄渠头村-西曲江池村-下塔坡-长里村;西至周家庄-落水村-西许村-郑家村-沙岭村;北抵渭河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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