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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本级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建立培训--就业跟踪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健全各项培训制度和考核办法,设立教师人才库,严抓培训质量管理,强化就业跟踪服务。各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或通过订单、定向委培的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4、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省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实,对后续就业的学员,进行核查并了解培训就业情况。
  5、实行认定和年审制度。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省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省本级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进行认定。为保持就业再就业培训的连续性,有效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机构要实行年审制度。被认定的各培训机构每年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培训机构持上年度就业再就业培训情况报告及本年度就业再就业培训计划到省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年审,年审合格的培训机构由省就业服务机构在《河北省省本级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资格证》中加盖年审公章,可以继续承担省本级培训任务;没有申请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得再承担培训任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省就业服务机构将不予年审,并取消其培训资格。一是不能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二是不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三是出现弄虚作假、欺诈行为;四是其他违反省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规范免费职业介绍工作运行,提高服务质量
  1、实行公开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省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经认定的省属职业介绍机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操作程序,提供规范服务。各省属职业介绍机构要严格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介绍服务规程》,开展规范服务,坚持“文明规范、公平公正、优先周到、便捷高效、热情灵活、诚实守信”的服务原则,提高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工作质量。
  3、定期审核检查,加强监督指导。省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对省属职业介绍机构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原始资料和工作台账,确保有关资料完整、真实,并按时填报,提高免费职业介绍工作成效。
  附件:1、省本级就业再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略)
  2、省本级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认定表(略)
  3、省本级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认定表(略)
  4、省本级免费职业介绍人员花名册(略)
  5、省本级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审核认定表(略)
  6、省本级就业再就培训机构教学计划申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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