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保险费率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改善。
六、深化改革,自主创新,诚信经营,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不断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执行力,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系统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大对高级管理人员在职培训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力度,建设好保险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保险营销人才队伍。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保险机构对分支机构和代理人的管控责任,强化关键岗位的管理责任。
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创新经营理念,走内涵式、集约化的经营道路。创新保险产品,不断推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消费需求的保险产品。发展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保险,积极推进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等领域的保险业务,稳步发展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创新管理方式,加大信息化投入,提高业务发展质量和内控管理水平。创新服务和销售渠道,发展网上保险、电话直销等新型销售方式,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金融服务。
扎实推进保险业诚信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保险业的社会公信力。逐步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执业信息纳入全省征信系统,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失信和不良行为记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保险信访投诉处理效率,充分发挥保险合同纠纷仲裁机构的作用,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七、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
四川保监局要加强和改善对四川保险市场的监管,不断提高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继续实施差异化监管和分区域发展策略,分类指导,扶优限劣。不断完善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改进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支持公平交易,保护公平竞争。按照高标准、规范化要求严格保险市场准入,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保险中介机构在承保理赔、风险管理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建立和完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监管效率。规范行业自保、互助合作保险等保险组织形式,整顿规范行业或企业自办保险行为并统一纳入保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