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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加快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深化改革,自主创新,做大做强,努力推动我省保险业提速、增效、升位,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四川服务。

  总体目标。力争“十一五”末全省保险业综合指标进入全国前8强。建设一个业务规模较大、行业效益良好、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功能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较强、地位重要且影响较广的现代区域保险市场。

  主要任务。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和再保险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统筹城乡保险发展,拓展县域保险市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完善法规政策,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快建立保险信用体系,推进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发展“三农”保险,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稳妥发展农业保险。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起步、后完善”的原则和“政府主导、公司经营、农民自愿、以险养险”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把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积极探索以农业产业化为纽带、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继续稳妥推进奶牛、生猪保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开展烟草、蔬菜、制种等保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区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探索成立农业保险共保体,为高风险农业经营项目提供保险支持。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

  支持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生平安保险,加快推进农村中小企业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大力发展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川办发[2006]20号)精神,积极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三农”保险业务。统筹保险业城乡布局,优先发展县域保险机构,完善保险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支持保险公司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条款通俗、投保简便的涉农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营销员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农村营销员资格授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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