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启动信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分行近期将与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全省信用社区建设试点意见,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加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掌握的下岗失业人员个人信用、就业能力及贷款初审、协助催收等方面的信息优势,协助承贷机构加强贷款管理,有效降低银行管理小额担保贷款的成本和风险,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要把信用社区试点与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创建信用社区,由点到面地推进金融生态环境整体建设,进一步改善小额担保贷款运行的外部环境,逐步建立起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精心组织,全面启动信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
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辖内选择至少3个社区开展信用社区试点工作,要注意将省政府表彰的“四川省充分就业社区”纳入信用社区创建试点范围。已开展试点工作的成都、绵阳、南充、广安、攀枝花等地要注意总结本地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创建信用社区、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的新模式;对就业压力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少、还未开展试点工作的市州要抓紧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措施。有关中心支行务必在9月底前与有关部门一道落实开展信用社区试点的社区名单,第四季度抓紧开展实质性的试点工作。各地要积极利用信用社区服务平台,建立信用社区担保机制,建立合理的贷款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和贷款激励机制,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手续,加快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进程,确保今年底各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充分发挥社区管理优势,加强信用社区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贴近市场和借款人的优势,协助承贷机构加强贷款管理,促进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贷款管理成本。通过信用社区建设,明确街道、社区在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的职责,如贷款政策宣传、借款人的资信调查、贷款初审和协助催收等工作,社区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加强街道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做到机构、场所、人员、经费、制度以及工作“六落实”。同时,承贷机构要对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社区、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免费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管理基本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小额贷款,承贷机构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时要简化手续,优先办理。
(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调动社区工作积极性
各地要建立信用社区激励机制,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回收考核奖励工作。要认真落实成银发[2006]64号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督促当地政府批准,对创建信用社区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93%、96%以上的信用社区,分别按照社区当年实际到期贷款回收额的1%、2%、3%给予奖励;对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的经办银行,按其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0.5%给予手续费补贴。信用社区工作奖励和经办银行手续费补贴所需资金,人民银行要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在当地财政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