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努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建立互动共赢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人民银行各级机构要积极引导、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协作机制,继续通过各类融资洽谈会、金融产品推荐会等形式,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融资问题,促进金融机构服务手段、融资方式、融资品种、信贷资金与“三农”有效资金需求的及时对接,实现农村经济金融共同发展。要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沟通制度,形成互动、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
(二)深化银保合作,探索建立促进农业信贷投入风险分担机制。积极配合县(市、区)政府通过财政引导资金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开办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业务,加强金融机构与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的协作。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涉农担保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组建民间担保基金及多元化的担保机构,加强金融机构与各类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为企业和农户融资提供担保支持,创造有利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条件。
(三)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创造有利于吸引各类投融资的农村金融环境。各级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搞好协调、推动、宣传工作,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作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促进新农村经济金融互动共赢、协同发展为目标,大力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开展“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和“信用企业”创建活动,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创建方法和措施,完善评价考核指标和方法,完善信用村镇和信用农户的信贷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培育诚信的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创新信贷支农方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入。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坚决制止和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农村信用社)债务行为,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培育农村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营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关于进一步推进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方针政策措施,深入落实三部委南昌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系统、财政系统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更加扎实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金融服务工作,发挥好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把银行系统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做得更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服务大局,充分认识做好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为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出发点是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有机结合的方针,既体现政策的公平和正义,又注重政策的效率和效益。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让有就业愿望又有就业能力的人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和把握就业机会。财政提供贴息支持,银行提供小额贷款,政府导向性的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是现阶段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基本特征,其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就是要让有就业愿望和有就业能力的人,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实现就业。各银行金融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大力推动金融创新,配合积极的就业政策,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促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