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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四、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

  要通过改善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内涵,扩大服务范围,从信贷政策、业务处理、运作程序、服务手段等方面,制定标准化信贷服务规则,使农村客户在金融机构能享受到标准化的服务。要提高农村金融的科技化、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加快金融创新步伐,积极开发有特色的配套适用性农村金融产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大额、小额及卡支付系统,加快建立农村信用社便捷高效的资金汇划系统,进一步完善对农村客户的支付结算服务,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最近下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研究和探索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金融服务的有效方式,抓紧推广银行卡农民工特色服务。要创新信贷制度,改进贷款评估、审查、发放工作流程,建立限时服务制度,对申请贷款的涉农企业和农户应及时进行审查,对重点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贷款营销“绿色通道”,在符合信贷管理制度和有关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审批环节,对已经批准的贷款,应按照客户需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要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的增值服务,推出为农民量身定做的家庭理财产品和代理服务业务,拓展代收协管农村资金、代理保险等业务。

  五、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一)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和作用。国家开发银行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特色产业开发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在确保粮棉油收购信贷资金需求的同时,积极适应业务范围调整,主动探索政策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研发、农林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支持方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要积极加强对全省农业企业的出口信贷支持,加强对有出口潜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继续按照“花钱买机制”的总体要求,指导并督促农村信用社健全内控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引导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在继续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的同时,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创新意识,努力拓展业务新领域,主动适应农村市场的发展对金融业提出的新要求,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继续深化商业银行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机构的作用。各级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切实担负起支持“三农”的重任,增强县域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改进现行信贷管理体制,调整经营策略,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确保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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