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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川办函[2006]254号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先后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现予转发,请积极支持配合金融机构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新时期带根本性的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通过健全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等手段,为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环境改善和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四川是农业大省,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四川“三农”的发展尤为重要和紧迫,关系着四川小康社会的实现以及和谐社会的建立。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要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大窗口指导的力度,协调和督促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扩大对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紧紧把握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积极主动地参与当地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了解掌握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对金融部门的有关要求,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开辟支农“绿色通道”等手段,不断满足“新农村”、“新农民”日益丰富的金融需求,为全面实现农村的小康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增加农村信贷投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要支持和引导各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突出支持重点,扩大涉农信贷投入。

  (一)加大对生物基因农业、良种培育、灌溉技术、生态农业等农业科研、开发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对农业技术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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