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房地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发展优势产业、稳定均势产业、淘汰劣势企业的产业方针,现就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的重要意义。在加快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建立劣势企业退出机制,鼓励其释放占有的土地、能源、环境等存量资源,是本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对推进本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政府主导、区县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劣势企业,要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提高存量资源利用效率为落脚点,探索形成劣势企业能退出、存量资源能利用、新进企业能发展的新机制。推进工作实行市、区县联手,区县为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劣势企业按市场化方式退出,实行转移、转型、转性和关停,促进土地、能源、环境等存量资源的再利用,降低淘汰成本,确保社会稳定。
三、建立联合推进工作机制。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优势,建立由产业、发展改革、国资、金融、环保、安全监管、房地资源、规划、财政、劳动保障、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组成的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制定完善相关规划、指标、政策,推进面上工作;各区县建立相应推进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域淘汰、调整劣势企业和盘活利用存量资源的工作。各国有企业集团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所在区域发展规划,加强与区县联手,主动调整产业结构、盘活存量资源。要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综合推进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