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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成办发〔2006〕12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是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是当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抓手。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我市已形成了以市政府门户网站(成都公众信息网,以下简称门户网站)为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相配套的政府网站群,在加强对外宣传、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日益成为我市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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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6〕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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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门户网站建成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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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应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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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日常政务信息。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成都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成都市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规定,及时更新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内容,确保政府组成、领导名录、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等栏目信息的及时准确,方便门户网站从网上抓取或链接。各相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文件、人事任免、领导讲话、计划规划、统计公报、表彰公示、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信息。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召开或举办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可以对外公布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以及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要保证子网站与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具备条件的,要在门户网站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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