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农民夜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农民夜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长春市农民夜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创办农民夜校试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农民夜校探索经验、奠定基础,现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办好农民夜校,对于满足广大农民求知、求富、求乐的要求,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根本目标,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民科技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夜校为重要形式,以试点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村村有农民夜校,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
2.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
3.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实际、实用、实效,戒除形式主义。
4.循序渐进的原则。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铺开。
二、试点单位的确定及夜校的建设标准
(一)试点单位
根据市里的总体部署和各县(市)、区的申报,全市农民夜校试点单位共确定21个村(镇)。分别为:榆树市先锋乡民权村,弓棚镇十三号村、五棵树镇;农安县合隆镇谷家岭子村、农安镇红卫村、哈拉海镇金大房子村;德惠市布海镇升阳村、郭家镇东岗村、朝阳乡双利村;九台市九郊街道新立村、龙嘉镇龙嘉村、波泥河镇波兴村;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鹿乡镇鹿乡村、山河街道办事处三专村;绿园区西新镇双丰村;朝阳区富锋镇宋家村;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南关区幸福乡红嘴子村;二道区英俊镇和平村;净月经济开发区新湖镇红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