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老年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大部分离退休老年人的医疗费能够按规定报销。全省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28个,为老年人就医和居家养老提供了方便。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有省级试点县(市、区)46个,市级试点乡镇396个,参合农民2863万多,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6%,老年人是受益最大的群体。全省有老年家庭病床6.06万多张,老年门诊1974个,老年医疗、康复机构287家,老年临终关怀机构43个,为老年人提供了较多较好的医疗服务。全省百岁老人免费查体,部分市、县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和高龄老人查体制度。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发展城市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设施,全省城乡各类养老机构2699个,总床位17.86万张,占全省老年人总数的1.48%。组织实施了“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全省完成“星光计划”项目2066个,总投资18.5亿元,超额完成任务。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建立了人大检查、政府督查、政协视察的落实老年法规政策工作制度。老年法律法规列入了全民普法教育计划,每年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修订了《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增加了优待内容,提高了优待标准。全省公园全部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旅游景点、公共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绝大部分对老年人半价开放,城市公交车绝大部分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和半价;免除农村老年人的社会经济负担33亿多元;9万多人次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21万多件。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全省已建老年活动中心(站、室)4.8万多个,老年大学(学校)2891所,在校老年人23.8万。比较规范、活动经常的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组织8926个。县以上举办大型老年文体活动1.5万多次。形成了经常性活动、重大节日集中活动、定期举办大型活动三位一体的老年文体活动制度,老年人已成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主体。

  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取得成效。省、市成立了“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老法律工作者协会”等组织。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积极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广大老年人在科研、教育、生产经营和管理、社会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五”期间发展老龄事业的基本经验是: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形成老龄工作的大格局。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依靠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依靠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形成党政主导下的老龄事业社会化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科学发展观,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正确认识和把握发展老龄事业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系,紧密联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把握大局,统筹协调,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使老龄事业逐步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实际需要。高度重视和切实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根本利益,积极出台有关政策,完善保障措施,多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坚持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创造发展老龄事业的良好环境。适应老龄化迅猛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加强社会敬老文化建设,同时积极完善老年法规政策和制度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老龄工作法制化建设,保证老龄事业不断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导的工作方法,提高老龄事业的总体发展水平。鼓励经济发达地区领先发展,作出示范,起到带动作用。注重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解决难点问题,促进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具有开拓创新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重点突破,兼顾均衡,确保老龄事业整体推进。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