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金融市场防范风险能力有较大提高。
(四)分行业目标。
银行:建成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等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比较充分、运行高效、支持成都经济建设有力的银行体系。到2010年,各银行存款本外币余额超过10000亿元,各项贷款本外币余额约6000亿元,年平均递增分别为18%和14%。
保险:建成由中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并存的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开放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力争设立1-2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到2010年,保险业务收入超过150亿元,年均递增15%左右;保险深度达到3.75%;保险密度达到1270元/人。
证券:建成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种类齐全、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和有效的证券监管体系。其中债券和股票市场保持均衡发展,本地企业国内(外)上市直接融资渠道比较顺畅,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有实质性进展,债券、股票种类多样化,国内债券融资和利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有较大增长。
信托:监管有力,市场定位明确,运行规范,信托业务在新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发展。
其他金融行业:业务规范,监管适度有序,市场层次合理,业务发展灵活高效,市场规模明显扩大。
中介体系:建成比较完备的金融中介体系,金融中介结构种类齐全,金融中介业务多元,监管有序有力。其中,金融会计、法律、评估、证券投资顾问咨询等高效发达,投资银行业务比较发达,风险投资中介、信用调查征集、资信评级等新兴金融中介业务迅速发展或基本发育成熟。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利用证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一要推动大中型企业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政府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增发新股募集发展资金,对符合上市条件但有暂时困难的企业,帮助其解决困难,促其上市;对有潜力、有市场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并购等方式,帮助其创造条件上市。二要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尽快解决我市许多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长期存在的产权界限不清、智力和技术投入无法量化等历史遗留问题,界定产权,扫清上市障碍。同时,根据创业板市场上市规则,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三是支持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要结合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和非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更多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大胆利用发行股票或债券筹集资金。四是积极发展地方债券市场。在债券市场放开后或国家政策允许时,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2.完善和发展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一是结合国家和成都市重点支持产业、行业和企业指导目录,加大对本市重点产业、企业及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二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随着风险投资机制的逐步建立,银行要开展与信用评级、知识产权评估、技术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合作,加大信贷投入。同时,建立一套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管理办法,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理财、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保证其对贷款的合理使用,并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产业贷款担保机构的作用,分散风险。三是在继续拓展和完善原有的行之有效的中长期贷款种类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中长期贷款业务。随着个人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要继续拓展大额消费信贷业务,如购房、购车、助学等消费贷款,开展个人财产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发无形资产抵押等新的信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