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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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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道路、桥梁和水上交通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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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水务局(市防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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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把学校防洪安全作为防洪减灾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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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导、督促学校制定防汛预案、采取防汛措施,并在物资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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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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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集中供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业以及学生营养餐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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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和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兼职保健教师进行相关卫生和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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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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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对学校常见病防治和传染病的监测、预报、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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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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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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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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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对校园周边新建的项目进行环境评估,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要配合其他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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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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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对安全知识、安全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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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及时披露违反校园安全管理的社会行为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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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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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对学校体育活动的指导,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体育竞赛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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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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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加强对出版物市场、互联网出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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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出版物市场的清理整顿,取缔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出版物,依法查处涉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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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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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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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制止、取缔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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