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试点村的基本情况。
1.出头岭镇北汪庄村:属蓟县于桥水库库区,经1960年与1978年两次移民整建制搬迁到现村址,原迁移民约450人。目前该村有移民户188户,现状移民人口约600多人,无耕地,生产资源匮乏,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移民生活较为贫困。
2.穿芳峪乡刘庄户村:属蓟县于桥水库库区,1959年该村移民整建制搬迁到现村址,原迁移民约180人。目前该村有移民户71户,现状移民人口约200多人,有耕地45亩,生产资源较为匮乏,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移民生活较为贫困。
3.五百户镇柳河套村:属蓟县于桥水库库区,1960年该村移民整建制搬迁到现村址,原迁移民约780人。目前该村有移民户305户,现状移民人口约1000多人,有耕地36亩,生产资源匮乏,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移民生活较为贫困。
(十三)试点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1.工作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后期扶持资金直接帮扶与构建库区整体经济产业化规模发展相结合。
2.工作方法、步骤:统筹谋划、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确定移民身份,核定移民人口。按照县水库移民主管部门统一编制的登记表格进行填报。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以村、镇为单位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人口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主名称、搬迁时间、所属水库名称等。
移民户核定登记表要经户主签章认可,移民村、镇核定登记表要经所在村、镇主要负责人签章认可。同时,在所在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登记表一式4份,移民户、移民村、县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市水库移民主管部门各存1份。
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共分5步实施:一是召开县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试点工作及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动员会;二是组织移民工作干部政策培训和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培训班;三是开展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四是将人口核定登记结果在试点村进行公示;五是将试点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成果汇总并上报市水库移民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确定扶持方式、做好扶持资金发放准备工作。根据《意见》关于“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的具体要求,结合蓟县水库移民具体现状及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成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广泛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采取的扶持方式。
扶持资金的发放严格按照《天津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实施细则》设立资金专户,建立移民资金发放档案,及时将扶持资金足额发放到移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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