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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本市住宿业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本市住宿业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沪旅〔2006〕177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4号)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的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市住宿业的实际,进一步做好在星级饭店、旅馆中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为依据,确立“以人为本”,“以人的生命为本”的理念,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在本市星级饭店、旅馆中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与整治,建立确保“一方平安”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中外宾客创造一个和谐的旅游住宿环境。
  二、组织领导
  加强对本市星级饭店、旅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与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阶段工作深入有效的实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旅游委成立由委领导牵头,市旅游委相关处室、市旅游行业协会、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市住宿业普查整治工作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住宿业普查整治的督查与协调。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公安消防支队联络,积极配合普查整治工作的推进。
  三、整治重点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市星级饭店、旅馆的实际,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几类火灾隐患:
  (一)设施设备故障:
  1、防烟排烟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设施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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