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崇明县绿华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贴的通知
(沪旅〔2006〕175号)
崇明县旅游事业管理局:
你区《关于05年农业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06年农业旅游专项资金补贴的申请报告》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我委已对列入本市2006年重点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的你区绿华村农家乐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现同意对该项目中的农户房屋“穿衣戴帽”、指示牌、道路、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予以50万元人民币补贴,并请落实你区政府的扶持配套资金。
乡村旅游专项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我委将对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跟踪及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