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长府发〔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的人才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结合长春市实际,现对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机制,搭建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平台,为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部署和“人才兴市”战略的需要,根据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格局,适应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到“十一五”末期,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为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构建平台
(三)增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挥企业行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主体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