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种形式的电视传输覆盖网络系统,要一并传送广播节目供终端用户通过收音机、电视机直接收听,或根据需要,从用户终端或机顶盒中分解出广播信号,通过调频扩音机和高音喇叭在一定范围内传播。
四、加大投资力度,全力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和长期运行
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资金筹措实行“三个一点”。即中央补助一点,市级补助一点,区县(自治县、市)自筹一点。争取中央对我市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扶持,根据中央补助的资金,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承担公益性事业任务的各级广播电视传输机构要投入一定资金用于村村通工程建设。
(二)资金流向实行“三个倾斜”。各区县(自治县、市)地理环境不一,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的比例应有所区别,中央和市级配套资金要向贫困地区、三峡库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三)资金效用上确保服务“三农”。村村通工程建设是以各地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应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农村、农业和农民,让广大农民群众受益。要尽量降低向农民群众收取初装费(入网费)和收视费,收费额度应与当地经济状况相适应,不能超过当地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对五保户、烈军属和特困户要减免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市文化广电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确保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高质优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加强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管理。
(一)有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的区县(自治县、市),要建立和完善村村通工作机构,成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的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以文化、广播电视、发展改委(计划)、财政等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为主要成员。
(二)加强协作。广播电视部门要牵头做好村村通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发展改革(计划)部门要配合做好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立项和规划,财政部门要筹集安排好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机构要制订技术方案,搞好施工建设。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做好村村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