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对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提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葛海鹰 副市长
副组长:杨庆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周立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关永红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三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解金凯 市监察局副局长
于 玲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淑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刘淑妹(兼)。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
1.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以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主要内容,组织药品注册申请人对2005年1月1日以后的药品注册申报行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品种,注册申请人应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没有问题的品种,注册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逐一予以确认。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并责令注册申请人撤回注册申请。
2.清理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以及违规申报、违规审批的产品。组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注册产品进行自查自纠。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好对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申报资料及临床研究真实性的专项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秩序
1.全面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执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情况。以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物料供应商审计、物料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管理等情况为重点内容,以被投诉举报企业、药品抽验不合格企业、GMP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对所有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并给予处罚;对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情节严重的,建议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