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冬季除运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冬季除运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鞍山市冬季除运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冬季城市除运雪工作,根据《
鞍山市城市义务除雪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和我市城市除运雪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和整洁,有效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断提高冬季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原则,采取以义务除雪为主,专业队伍除雪与社会义务除雪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化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做好冬季除运雪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除雪质量,有效提升鞍山城市形象,为加速经济隆起、科学发展鞍山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责任分工
我市城区内所有的街路、广场、桥梁、居民区、市场等均要进行除雪。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下列22条主要道路、9座桥梁、6个广场外围道路的除运雪工作,按照所处区域,由各区环卫专业队伍及交通局分别承担,具体除雪面积由市城建局划定,主要采取人机结合并辅之抛撒融雪剂的方式进行除雪。
铁东区:二一九路、胜利南路、园林路(解放路--新华街)、千山中路、建国南路(含四方台地道桥)、中华南路(解放路--和平广场)、五一路、前进路、槐香路、新华街(胜利南路--园林路),五一立交桥、解放立交桥、虹桥、民生路地道桥,站前广场、胜利广场。
铁西区:千山西路、人民路、解放西路、兴盛路,五一立交桥、解放立交桥、虹桥、民生路地道桥,铁西广场、兴盛广场。
立山区:胜利北路、建国北路、建国东路、双山路,沙河大桥,立山广场。
千山区:千山西路、建国南路、东四方台路(立交桥头-玻璃厂),四方台立交桥、杨柳河桥、南环大桥,新钢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