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2007年度发电用煤价格的函
(2006年12月30日 川价函〔2006〕298号)
四川省川煤集团、各发电企业:
根据12月29日省委杜书记在部分能源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了保障今冬明春的电煤供应,满足发电需要,尽量减少拉闸限电,综合省发改委、省经委的意见,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对2007年度发电用煤价格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1、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大小矿供电厂无烟煤全年价格提高10元/吨。2007年1月1日至4月15日,所有电煤不分大小矿一律提高20元/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