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电工进网作业培训及复审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工函[2006]194号)
国家电监会南京监管办:
你办《关于请核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收费标准的函》(宁电监资[2006]45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规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由电监会派出机构核发,现对你办对申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电工进网作业培训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苏财综[2003]157号)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收费标准核定为每课时4.00元,教材资料费按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