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价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价检[2006]366号)
各区、县物价局:
200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让市民度过平安、吉祥的佳节,现就做好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1、切实加强对主副食品价格的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利用节日市场需求量增加或部分商品价格波动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2、突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检查。重点检查民用液化气、成品油、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等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
3、整顿规范服务行业价格行为。重点是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期间是否按规定执行浮动价格及车票代办服务费;通讯行业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及相关企业的代办服务收费;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低价竞争的不正当价格行为;餐饮服务、休闲娱乐行业的明码标价。
4、严肃查处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检查各类百货零售企业、各类超市在促销活动中利用虚假优惠,虚假折扣、虚假原价、虚假价格广告用语欺骗消费者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检查的时间及安排:
检查时间自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2月28日,集中检查安排三个时段:
第一时段自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1月3日;第二时段自2007年1月10日至2007年2月10日;第三时段自2007年2月11日至2007年2月28日。具体检查工作由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组织实施。
三、几点要求:
1、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区域特色,有点有面,易操作的节日检查计划,确保今年的元旦、春节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2、元旦、春节节日市场检查面广、量大,触及行业多,各区、县要坚持服务优先,指导在前的原则,及时召开规范行业价格行为座谈会、价格政策提醒会,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为经营者服务,将价格政策宣传到位、价格服务深入民心。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各行业价格监督员和各单位物价员的作用,帮助企业自觉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
3、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特别是对粮、油等特殊商品及相关复制品做好监督工作,了解行情、掌握动态、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提前做好预防突发价格波动的应急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可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以加大执法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