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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滨州中心支公司博兴、惠民两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滨州中心支公司博兴、惠民两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鲁保监复[2006]435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2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安邦鲁发[2006]6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博兴、惠民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上述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

  博兴营销服务部:博兴县乐安大街东侧

  惠民营销服务部:惠民县文安西路中段

  三、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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