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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工商企业注册、户口迁入以及房屋产权交易等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工商企业注册、户口迁入以及房屋产权交易等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06〕181号)


市工商局、公安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根据我市实施“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工商企业注册、户口迁入以及房屋产权交易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已在此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应按规划要求迁出。
  2、除婚嫁、转业复退军人、学生毕业回籍、两劳回籍人员、出生申报落户外,其它各类人员不得迁入“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落户。
  3、冻结“三坊七巷”规划保护范围内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和租赁、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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