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06]46号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这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并要求“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温家宝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项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深入推动经济社会和安全生产协调发展。
目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这将直接影响我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关键时期。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把我省建设成西部经济强省的宏伟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现状和特点。“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和明确了各级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行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行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严格事故查处,实行“顺查”和“倒查”相结合,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处于阶段性平稳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仍是全国事故多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