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的保障建设
1.加强科普教育工作领导。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有科普教育的管理职能部门与人员,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层推进、分类指导。发挥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科普教育委员会、有关系统和区县的作用,条块结合、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科普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相应机构,协调、管理学校的科普工作,形成规范的科普教育的管理运作机制。
2.加强科普教育辅导员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着重建设好学校科普教育总辅导员队伍,五年内对区县科技总辅导员进行一轮岗位培训。师范院校、区县、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开设各类科普教育类课程和讲座,组织在职中小学教师专项培训,学校积极开展自培工作。
3.注重对青少年科普工作的研究。开展上海市青少年科技素养基本标准测评试点工作,探索实践、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设立“青少年科技教育论坛”,邀请科学家、名师讲座,教师工作者辅导交流。确立一批前瞻性的科研课题,如“青少年科学教育的重点、热点与难点”、“科普教育二期课改课程与社会资源互动运作”等。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一批适应青少年需要的具有时代特征的科普资料以满足科技类学科教育和有关活动需求。
4.增加对青少年科普教育的投入。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青少年科普教育经费,争取社会各方捐赠、资助科普教育,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普投入格局。按照有关标准,增添一批科技教育设备,为学校开展科普教育创设条件。建设20个具有青少年特色的科普教育信息网站,扩大宣传与信息传播。
5.形成青少年科普教育督导评估奖励表彰机制。研制区县、学校科普教育评估标准,将科普教育列入督导和评估的范围,定期对区县学校进行科普教育的专项督导和评估。创建新一轮100所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扶持建设50所知识产权示范学校、试点学校。充分发挥科技特色学校、示范学校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表彰一批科普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搞好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
1.推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积极运作社会与教育系统的科教资源,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博物馆、科技教育中心、少科站的作用,为青少年学生开展科技活动提供优质服务,扩建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配合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做好30所科普教育基地的提升改造工作。开设10个院士科技创新辅导论坛,建设10个青少年科技实践工作站;扶持建立10个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社;建设20个校外教育活动阵地的特色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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