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单位的通知
(兰政发[2006]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规模空前的火灾隐患围剿攻坚战,共排查出40家重大火灾隐患和56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在市政府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领导小组领导下,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力督导和隐患单位的积极努力,目前,74家单位已全部整改了存在的问题,累计投入资金1.4亿元。特别是兰州市东部批发市场等1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充分认识到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克服重重困难,筹措整改资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整改了隐患。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兰州市东部批发市场、甘肃省建设银行、兰州体育馆、胜利宾馆、统办2号楼、省政府礼堂、宁卧庄宾馆、兰州石化公司、三洲佳润酒店、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建兰路市场、工贸大厦12家先进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