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药物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闽发改高技〔2006〕1079号)
厦门大学:
报来《厦门大学关于报送“福建省药物工程实验室”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厦大科[2006]46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省药物工程实验室项目。现将有关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药物工程实验室。
二、项目承担单位:厦门大学。
三、项目建设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改造装修实验室用房1000平方米,其中新建药效分析和药物毒性分析实验室共200平方米、天然药物有效成分分离鉴定技术平台、 新药物毒性分析技术平台、新药药效学分析技术平台,购置双人生物安全柜、生物分子相互作用系统、荧光光谱仪、圆二色仪、微量量热滴定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7台(套)。
五、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由项目承担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项目建设年限: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