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公路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要在县、乡(镇)人民政府主导下,自上而下层层发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鼓励群众投工投劳,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广泛而深入的宣传,使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各县要吃透《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精神,要用民主的方法敢于放手发动群众,不搞强迫命令,不得向农民强行集资和摊派。
三、扎实开展前期各项工作
(六)科学民主选择建设项目。要按照群众自愿、竞争立项的方式选择农村公路项目,形成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坚决不修群众不愿修的路。申请纳入年度计划的农村公路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纳入阿坝州及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2.已形成《村民大会决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县人民政府立项申请》;
3.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简易设计)已经批准,具备开工条件;
4.项目业主明确;
5.资金筹措方案确定。
(七)严格计划管理。各县应在每年的4月底前,报送次年建设项目的前期各项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决议书、施工图等)。州交通局根据村民大会决议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书和县人民政府申请书审核、汇总当地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编制次年建设计划报省交通厅。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于计划下达当年7月底前按计划编报程序报州交通局初审后转报省交通厅。由省交通专项资金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经州交通局初审后报省交通厅批准,可提前1年实施,次年经州交通局对项目组织核实后安排补助计划。
(八)各县要分类确定技术标准,合理把握建设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尽量利用原路改造,尽量不占用耕地。通乡油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单车道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重点实施路面、桥涵和挡防工程,可选择水泥或泥青路面;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特别困难路段不得低于3.5米,重点实施路基工程、排水系统,可灵活选择多种形式路面结构。特殊困难路段和交通量较小的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农村公路采用单车道时应设置错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