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阿府发〔2006〕3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强化兽医工作的政府职能,提升兽医工作水平,加强动物防疫能力建设,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动物防疫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现行兽医管理体制机构不顺、职责不清、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能力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二、实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强化兽医行政管理职能,提高动物防疫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州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主要目标: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州、县兽医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乡镇兽医机构,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兼疫情观察员),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能力和动物防疫工作水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一)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
1.州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阿坝州畜牧局更名为阿坝州畜牧兽医局,作为州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全州兽医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