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妥善安排政府调价措施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管理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渝价〔2006〕755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
为妥善处理价格调整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积极做好粮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确保2007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妥善安排政府调价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发改电[2006]42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渝办发[2006]291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两节”期间暂停出台政府调价项目。今年入冬以来,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粮食、食用植物油以及肉禽蛋菜等食品类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生活水平。为了确保群众过好“两节”,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两节”期间我市暂停调整市里各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项目。
二、加强对粮油等已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监管,防止乱涨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副食品、煤炭、液化气、交通运输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加大对粮油市场监测的密度和频率,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强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和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