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9日)宣布失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湘政办明电[2006]18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特别是最近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国”方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衡。11月以来,全国各类安全事故明显抬头,仅25日、26日两天,黑龙江、云南、山西、新疆就发生了4起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3人死亡和失踪。我省也发生特大安全事故1起,造成9人死亡,4人失踪(11月8日耒阳市泗门洲镇新坡村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5起,造成20人死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12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4人;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1起,死亡5人;农用运输车事故1起,死亡3人)。目前已进入冬季恶劣天气和安全事故多发期,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防止和纠正安全管理有所放松的错误倾向,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上升的势头,为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态势,确保安全事故年度考核控制指标全面完成,促进全省安全生产良性循环,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特就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强化监管监察手段,加大整顿关闭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监管监察。各级政府要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各煤矿企业和个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住“一通三防”重点,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建立台帐,跟踪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各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抓好日常安全生产。
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明电[2006]116号文件要求,将列入整顿关闭的220处煤矿于2006年11月底以前全部关闭到位。对于被整合煤矿,必须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确保被整合煤矿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各市州须将本地煤矿整顿关闭情况于12月1日前分别报省煤炭局、湖南煤监局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将组成督查组,于12月对各地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督查,对逾期未完成煤矿整顿关闭任务的市州,市州政府主要领导要向省政府领导当面讲清原因,对工作不力,没有按时关闭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