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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6.编制综合省情地图集。

  编制综合省情地图集。用图集的形式反映全省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状况,形象地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政府的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2007年完成资料收集、组稿、编绘、样图等工作,2008年完成图集编辑、印刷、出版工作。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组织编制各种专题地图集。

  开展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测量与发布工作,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发布使用行为。

  7.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和完善数据源获取、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成果开发应用与保密、网络交换、信息管理、分发服务等方面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建立与国际、国家标准接轨的地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技术标准和规范体系。

  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制定统一的地理空间信息标准,满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各种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数据交换与资源共享,为基础地理信息和电子政务信息的整合奠定基础。

  (二)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

  1.电子政务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将各部门实施行政管理和规划决策所必需的境界、水系、交通、居民地等基础地理数据加工整理,为电子政务建设搭建基础地理信息平台,避免基础地理数据的重复建设。

  主要内容: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对现有的基础地理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满足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和格式,并通过政府专网提供给各部门使用,为各部门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叠加整合提供统一的基础平台。针对各部门的不同要求,依靠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和技术优势,通过共建共享的模式,联合开发各种专题应用系统,实现基础地理信息与各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专题信息系统的集成,为各部门行政管理提供空间数据与技术支持。根据特殊需要,利用数字高程模型(DEM)和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开发空间可视化和虚拟现实产品,为电子政务深层次的辅助决策提供服务保障。

  2.“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通过“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构建统一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城市各种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共享,推进城市信息化进程。

  主要内容:在现有地理空间信息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覆盖范围不全、数据现势性较差等问题进行更新和完善,采用多数据融合、实体化、精细化、单元化等技术手段,构建“数字城市”公共地理信息平台,并实现二维地理信息与三维城市模型的集成联动;围绕社会各界对地理空间信息的迫切需求,开发社会公众信息平台及网络发布系统;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开展多种应用示范工程,为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奠定基础。确保已经列入国家测绘局试点的烟台、威海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积极推荐临沂、聊城等市申请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框架建设工作。

  3.应急联动与救助系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目的和作用:建立应急指挥空间信息数据库,为应急联动与救助提供统一的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空间信息平台,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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