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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完善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稳定的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机制和成果定期更新机制,实现全省基本比例尺数字化基础测绘成果陆域全覆盖,初步构建起以“数字山东”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础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

  2.具体目标。

  建设1400多个C级GPS点,完成1.5万公里三等水准观测任务,精化全省大地水准面,建设20个GPS连续运行基准站,基本建成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完成3.2万平方公里基础航空摄影,购置全省范围2.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实现新一轮遥感影像覆盖全省,建立遥感影像周期性获取机制。

  实施新一轮基础测绘更新工作,完成全省6400幅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基本建成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加快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服务设施项目,初步建立网络化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发服务体系。

  实施八项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示范工程,加快测绘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省级基础测绘任务。

  1.建设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

  推进全省C级GPS网建设。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C级GPS控制网的观测与平差工作,建成由6个A级点、104个B级点、1414个C级点组成的全省统一、精度可靠的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

  精化全省大地水准面。结合全省重力测量资料,在全省4000多公里二等水准路线复测和15000多公里三等水准网平差计算的基础上,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建立全省厘米级精度的似大地水准面。

  开展海岛控制联测。对近海主要岛屿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建设陆岛一体的高精度空间大地控制网,开展陆岛一致的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建立陆岛统一的测绘基准体系。

  建设全省GPS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结合地震、气象等行业和济南、青岛等城市GPS基准站建设,在2009年底前再建设约20个地基稳定的GPS基准站,构成全省分布均匀的GPS基准站网,形成全省GPS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为测绘、交通、气象、地震、水利、环保、林业等提供静态定位、实时定位、基准数据、差分数据、精密星历、监测监控、移动导航等多功能、多用户、开放式的公共信息。

  2.建立周期性的遥感影像获取机制。

  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实施基础航空摄影统一管理,积极申请国家基础航摄计划,2008年底前完成对东营、滨州、莱芜、日照等地约3.2万平方公里的1∶25000比例尺基础航空摄影,为新一轮1∶1万比例尺基础测绘更新提供现势性强的影像数据源。开展约5000平方公里1∶8000比例尺真彩色航空摄影,满足“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需要。

  统筹购置卫星影像。综合考虑全省资源调查、生态监测、环境治理、城市规划、防灾减灾等以及军事禁飞区基础测绘更新和重点城市、区域的快速更新对卫星影像的需求,统筹购置卫星影像。“十一五”期间实现全色2.5米分辨率和多光谱10米分辨率的卫星影像全省新一轮覆盖,对主要城市规划区范围及重点区域,按年度购置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影像约70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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