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湘教发[2006]114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十五”期间,我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宏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了较大的贡献。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对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教育科学研究是有目的、有计划地采用科学方法,按照一定步骤去认识教育现象,探索教育规律的一种研究活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教育科学研究。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探索教育发展规律,以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诸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始终把教育科学研究摆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第一推动力的位置,牢固树立“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依靠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必须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观念,切实把教育教学工作转到依靠科研、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进一步明确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3、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为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决策服务,坚持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进一步树立“科研兴教”意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理论指导、实践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密切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的联系,加快教育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进一步发挥“专、兼、群”三结合科研队伍的作用,不断提高我省教育科研的总体水平。
4、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教育科研机构,应以研究省、市(州)、县(市、区)或高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要任务。要坚持课题研究带动整个教育科学研究的策略,抓住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所面临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中小学教育科研机构或教育科研力量应将重点放在提高本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研究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