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10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精神,扎实推进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下简称内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gov.gov.cn)自1999年开办以来,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关心支持,同时也得到了各地区、各部门的大力协作,为网站提供了大量及时、有效的信息,做了大量的内容保障工作,丰富了网站内容,基本保障了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转。网站在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公众的关注和好评。但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特别是在内容建设方面,与信息化发展的形势和公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内容保障工作是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提高网上服务水平、拓展互动交流功能,才能为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丰富、可靠的内容保障,增强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性和影响力。内容保障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与各地区、各部门共同承担。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内容保障工作,既是为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了后台支撑,也是对各自网站建设的有力促进和带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富民兴黔的伟大事业,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省政府办公厅与各地区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省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三、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式
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省政府办公厅、各地区和各部门,采取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信息报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向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实现信息共享,为各地区、各部门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近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政务信息交换平台”,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向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将不再使用互联网邮件方式报送。自2006年12月1日起各单位不再通过互联网邮件报送政务信息,改为登陆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务信息交换平台”报送政务信息。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已为各单位开通“政务信息交换平台”的用户权限(《政务信息交换平台使用说明》及《政务信息交换平台用户名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