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远期以通过加强管理,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从源头控制固体废物的产生为重点,促进清洁生产,杜绝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的排放。
至2010年,在我省初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体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达到70%、集中处理率达到70%、资源化率达到60%,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珠江三角洲的废旧电子电器收集率达到80%、资源化率达到70%。
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严格执行和逐步完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掌握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流动情况,防止非法转移和流失。
二是要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可作原料利用的进口废物上。坚持源头控制优先、完善资源化体系、分流管理、加强最终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各类固体废物特性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三是要重心下移,监管到位,因地制宜采取疏堵结合的有效措施,彻底解决我省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地区非法加工利用电子垃圾、医疗垃圾、冶炼灰渣以及废轮胎炼油、废塑料加工利用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四是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办法,提高应急能力。要督促和指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和处置污染事故的能力
五是要加快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快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建设,调整和优化职能,充实人员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2010年前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要成立固体废物管理机构。
三、完善和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我省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染控制规范,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行为,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一是分清职责,明确属地管理为主、专属管辖为辅、上级稽查为补充的原则。固体废物产生源和处理处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责权在当地环保部门,危险废物跨地级以上市转移审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实施“分级审批,属地管理”。
二是抓住源头,规范企业处理、处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废物行为。禁止其自行处置高毒性、致畸、致癌、致突变性等高危险废物。鼓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持证单位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