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要求
1.加强对频率资源使用的有效监管,提高无线电频率的利用效率。做好对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有关频段的清频及保护工作;制定频率资源储备和平战结合的频率使用规划;制定应对突发和重大事件的应急频率使用规划;配合国家做好中越边境频率协调工作,完善涉外协调机制。
2.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无线电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区无线电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增强整体协调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大边境地区无线电监测网建设力度,为中越边境频率协调提供基础数据。
3.规范无线电台站管理,建立重点台站的保护机制,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与合作。
4.建立和完善无线电管理法规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二、“十一五”期间我区无线电管理的重点建设项目
(一)无线电监测网建设
我区无线电建设重点项目要在“十五”期间建设的基础上,完成全区A级监测站辅站和B、C级固定监测站(含涉外监测站)的机房建设,配置相应的宽带、多信道监测和测向设备以及网络控制设备。要完成移动监测系统建设,配置移动监测指挥车、移动监测测向系统以及应急监测设备。要建立边境和海上区域监测数据库,实现对机场、边贸口岸及军事重点区域的无线电监测。
(二)无线电设备检测系统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区要完成A级监测站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建设,实现与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测实验室的联网,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电磁兼容分析实验室,为各设区的市监测站配置基本的检测设备,满足基本的无线电设备检测业务需求。要建立全区的无线电设备检测数据库,实现检测数据资源共享和有效协调。
(三)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区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完成全区1:5万和1:1万等大比例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西南边境区域无线电管理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无线电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协调。
三、经费预算
“十一五”期间,全区无线电管理建设及工作总经费估算为43270万元,主要用于频率台站管理、无线电管理法规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软课题研究、人才队伍培养几个方面,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33530万元。经费来源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四、主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