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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南极·凤麟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南极·凤麟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渝价〔2006〕747号)


重庆市南极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南极·凤麟苑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住宅销售核价的申请”收悉。该项目位于北部新区高新园H30/01地块,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规划用地面积51.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16961M2,其中住宅销售建筑面积实测为81660.10㎡,住宅销售套内建筑面积实测为67061.98㎡,经我局会同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审查,现就其住宅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单套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2001]117号令规定面积标准的住宅,其销售基准价格: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52元。在此基础上,你司在销售单套住宅时,其销售价格可根据楼层和朝向因素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最高不能超过10%,下浮幅度不限。

  二、计入上述价格成本的公摊部位有:外墙、电梯间、机房、门厅等。

  三、代收费

  1.天燃气安装费;

  2.闭路电视安装费;

  3.住户直接与水电经营单位结算的一户一表安装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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