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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意见
(陕政发〔2006〕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现就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促进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县域经济有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通过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不断加大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两保两挂”和“三奖一补”激励奖励机制等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市县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保证工资发放和财政收支平衡的积极性,财政保障能力有所增强,县乡财政困难得到了初步缓解。但是,由于自然、历史、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我省县乡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仍很突出,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低下,政府债务负担沉重,县乡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县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县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持与保障。公共财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要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提高公共财政解决县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关键在于建立健全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

  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完善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激励机制,壮大县域经济实力,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社会各阶层共同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财政体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公共支出需要,在收入、支出、管理、监督、效益方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激励与约束并举、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市县政府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的综合实力,加快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切实增强市县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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