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6]2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省政府纠风办 二○○六年十月)
为了进一步转变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风行风是指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办事作风。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政风行风建设围绕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开展,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省政风行风建设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充分认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保证,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对人民负责政府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人们主动投身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效地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引导人们互相帮助、平等友爱,诚实守信、融洽相处,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激情,让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凝聚强大的力量,持续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有效地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实现权责一致,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做到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必须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继续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