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大对ATM机的投入。在全州现有ATM机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向乡镇、院校等增加容量。到2010年,全州所有ATM机均须符合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通用、好用,并全面开通ATM跨行、异地转账业务。
2.加大对POS机具的合理布放。积极发展特约商户,大力布设直联POS。从2007年起,凡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或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商户必须能够受理银行卡。
3.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成功率。积极督促发卡银行优化跨行交易网络的可靠性、稳定性,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系统管理能力,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银行卡环境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1.发卡银行应加强制卡、写磁设备的管理,提高卡片磁条的可读性和刷卡的成功率。
2.各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对POS网络不畅、机具故障、消费结算慢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让商户和持卡人真正享受一卡畅通的便捷。
3.培植差别化、个性化和增值服务。发卡银行可根据自身的客户群体培植一批使用银行卡的忠实客户,使这批客户在享受优质服务的同时,带动其他客户使用银行卡。
4.加强“标准化服务工程”的实施。发卡银行要做到在银行卡产品的申领、受理、咨询、投诉处理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服务标准化,使客户能及时、清晰地了解自己所需的服务内容并得到满意地答复,实现服务的客户层级化和规范标准化。
5.大力培育“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和“银行卡村”。到2010年,我州各县、市至少培育形成1个“刷卡消费无障碍街区”,2-3个“银行卡村”,以发挥示范效应,倡导刷卡消费,提高全民用卡意识。
(四)积极开展营销,大力拓展银行卡市场
1.上下左右联动,突出做好银行卡的营销工作,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继续扩大银行卡在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的覆盖面。同时要积极拓展银行卡在水、电、油、气以及通信等公用事业交费领域和医疗、航空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的应用。在金融机构和国家行政机关积极推广使用银行卡,实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入集中进卡。
2.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鼓励我州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开展银行卡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平,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交易渠道。
3.积极发展联名卡。支持各发卡银行发行多品种、多功能的银行卡,在重点行业和商业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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