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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淄博市市民公德100则”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45、不随意设置广告招牌和店招。
  46、不在车站、街头、路口散发商业性宣传资料、广告。
  遵纪守法
  47、要维护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8、要坚决抵制邪教和有害气功活动。
  49、要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50、要坚决抵制邪恶、暴力、色情等非法出版物。
  51、发现违法现象,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52、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
  53、要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54、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55、车辆、行人要各行其道。
  56、要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57、夜间会车要互闭远光灯。
  58、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59、驾乘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60、不乱穿马路。
  61、不翻越护栏。
  62、不逆向行驶。
  63、不违反交通信号。
  64、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
  65、不超速行车。
  66、不酒后驾车。
  67、不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68、不占用城区无障碍道路。
  69、不沾染“黄赌毒”。
  70、不吵架、斗殴。
  团结友爱
  71、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
  72、装修房屋要避免噪音扰邻。
  73、要主动清洁公用楼道、院落。
  74、要孝敬老人、赡养父母。
  75、不溺爱孩子。
  76、不占用公用楼道。
  77、不把拖把水、浇花水滴到楼下。
  78、家庭娱乐等活动不影响他人休息。
  79、不在楼道大声喧哗。
  80、不在社区公共设施上晾晒衣物。
  81、不歧视农民工。
  诚实守信
  82、要依法纳税。
  83、要严格执行契约合同。
  84、要买卖公平,明码实价。
  85、发布信息要真实、合法、有效。
  86、参加公共活动要守时、守约。
  87、借人钱物要按时归还。
  88、不制假、售假。
  89、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0、不以次充好,不缺斤短两。
  文明上网
  91、要文明上网,不说脏话。
  92、未成年人不进经营性网吧。
  93、不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
  94、不侮辱欺诈他人。
  95、不利用网络窥探、传播他人隐私。
  96、不利用网络恶意攻击、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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