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
一、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
按照建立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要求,加快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好首府人才大厦。扶持县(区)人才市场业务发展,推进县(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联网贯通。完善人才市场管理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完善许可证和年审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人才中介机构有序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加强人才市场的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人才市场跨地区、跨行业的参股、重组、兼并等合作模式。整合现有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资源,加快培育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高新技术人才市场等专业化人才市场。扩大人才市场与国内外人才市场协作,拓展人才市场网络,推进人才市场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实现人才市场一体化。
二、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以现代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进一步创新人才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加大人才服务业的整合力度,在加大政府对公共服务项目投入的同时,积极拓展就业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职业设计、人才派遣、薪酬设计、人才选聘等服务项目。以南宁市人事局门户网站和南宁人才网为主要载体,加强信息技术运用的研究与开发,加快人才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建设南宁市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各大中城市人才网站、高校人才网站合作,在人才信息资源共享、网上人才招聘、人才服务业务办理等方面进行合作。积极将人才公共信息网络延伸到六县六区,在人才供求信息、人才服务业务办理等方面实现共享与贯通,形成面向社会,覆盖全市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三、进一步促进人才有序流动
进一步促进人才市场与各要素市场相互贯通,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完善人才统计分析制度,将人才资源状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之中,定期开展全社会人才统计调查,并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完善人才预测和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每年发布人才需求预测和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进一步强化政府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人才需求与配置的宏观指导,加强对重点人才开发的规划。发挥政策信息引导和市场调节的作用,促进人才向经济领域流动,向工业企业流动,向第三产业中的物质生产部门流动,向重点支柱产业和关键领域流动,向基层流动,促进人才合理分布。探索建立人才档案社会化管理制度和人才诚信档案制度,完善人才流动管理办法,促进人才自由迁徙、自主择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人才市场或进入国际人才市场参与国际人才交流与竞争,促进人才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流动。
第九章 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一、创新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在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专任制,推行聘任制。改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强化公务员依法管理,创新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职位聘任机制,推进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有计划地推出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公开选拔。完善领导干部后备库,建立中青年留学回国人才库,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留学回国人才力度,选拔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到市直、县(区)担任领导职务。积极选拔熟悉市场经济工作、具有涉外工作能力的人才充实到公务员队伍。积极推进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务员交流,每年从各部门调整出部分科级领导岗位进行部门间的人员交流。有计划地选拔年轻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按照
公务员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和党政领导干部正常离任机制,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吸引国际国内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并规范事业单位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和辞聘解聘制度,建立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未聘人员管理办法,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